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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度教育财务管理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15日  热度:

校内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适应新时代对教育财务管理工作的新要求和新部署,提升教育经费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建设教育财务高水平人才队伍,河南省教育厅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度教育财务管理科研项目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我省“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立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谋划推动河南高等教育发展,以河南省教育改革和发展中财务管理所面临的实际问题为主攻方向,以战略眼光、战略思维、战略举措着力改革创新,突出前瞻性、针对性、科学性,符合新常态下教育财务管理发展趋势,围绕我省教育改革发展中财务管理的目标、任务、体制、方法、手段以及当前形势下教育财务管理工作急需解决的问题开展研究。

二、研究范围

财务管理科研项目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以应用研究为主,针对教育财务管理工作中的难点、热点、疑点、盲点等问题,结合全省教育财务管理工作需要,按照项目选题指南(见附件1)进行申报。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18个月。

资助性项目采用原题申报,研究经费由省教育厅给予资助,申报单位可按照一定比例匹配经费。

指导性项目可在选题范围内自主命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指导性项目的研究经费由申报单位统筹解决。

三、申报条件

(一)2024年度教育财务管理科研项目的申请人应为在职在编人员(含员额制和人事代理),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独立开展、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和精力,拥有一定数量的前期研究成果,并能作为项目实际主持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提倡并鼓励具有教育财务管理实践经验的人员参加项目研究。

(二)每个申请人只能申报主持1个研究项目,作为主要参与人原则上不得超过2个项目;承担省教育厅各类科研项目尚未结项的项目申请人不得参加本次申报。

(三)项目组成员不得超过5人(不含申请人),并由申请人担任组长。

四、申报要求

(一)各学院负责项目申报的组织工作,并对申请者的资格和申报项目进行初审。要认真审核申请书的内容,特别是严格审核申报资格、选题和论证的科学性及可行性、项目组的研究基础和必备条件等,确保申报质量。

(二) 实行限额申报,我校资助性项目不超过2项指导性项目不超过3项。省教育厅财务专家库专家、导师工作室成员,不占用上述名额。申报纸质材料由各学院集中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

(三)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确定立项项目,其中资助性项目每个选题最多立项一个,并开展申报项目负责人现场答辩。项目经费由学校(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项目研究完成后,教育厅将组织相关专家进行结项验收。验收不合格的需重新撰写研究报告,且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教育财务管理科研项目。

(五)省教育厅对项目产出成果拥有所有权、使用权。项目组成员拥有成果的署名权。省教育厅视研究成果择优向有关领导推荐,凡被应用采纳或获有关领导肯定性批示的,对项目组给予表彰鼓励。未经省教育厅同意,项目组及成员不得对外发布研究成果。

(六)各学院(单位)认真组织申报人填写《河南省教育厅2024年度教育财务管理科研项目立项申请书》(本申请书请用 A4 纸打印,于左侧装订成册),以学院为单位将纸质版的申2份和汇总表纸质版1份于2024年4月22日下午17时前交至致远楼401室,电子版(申请书:课题负责人姓名+课题名称命名;汇总表:学院+2024 年度教育财务管理科研项目申报材料命名)发送至邮箱skcxm@haust.edu.cn。逾期不予受理。

人: 权玉峰  王燕

联系电话: 65627182

社科处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