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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全省第八批“四个一批”人才和第十届河南省优秀青年社科专家人选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年10月27日  热度:

各相关单位:

 为调动广大社会科学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优秀人才成长,展现优秀人才风采,根据河南省委宣传部《关于推荐全省宣传文化系统第八批“四个一批”人才人选的通知》和河南省社科联《关于开展第十届河南省优秀青年社科专家评选工作的通知》(豫社科联字〔202036号)要求,现将我校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四个一批”人才推荐要求

 按照《全省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培养工作实施意见》的规定,全省“四个一批”人才推荐评选条件分为基本条件和各类人才专业条件,具体选拔要求和内容详见《关于推荐全省宣传文化系统第八批“四个一批”人才人选的通知》(见附件1),我校可推荐选拔2名。对我省宣传文化系统获得“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河南省优秀专家”“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河南省优秀青年社科专家”“河南省文化艺术成果青年鼓励奖”“河南省民间文化人才”等国家、省级奖项或荣誉称号人员可优先推荐。

 二、省优秀青年社科专家推荐要求

 按照《关于开展第十届河南省优秀青年社科专家评选工作的通知》(见附件2)要求,本届评选设哲政、经管、历史、文教4个专业组。符合条件的社科工作者,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由单位推荐。具体要求和内容详见附件2

 三、推荐工作具体安排

  1.学院推荐(116日前):各相关单位按照通知要求,依据评选条件等开展遴选和推荐工作,推荐不限名额,将推选结果报送至社科处。

  2.校级推荐(1112日前):社科处将组织相关部门,根据各单位推荐情况,依据评选条件和要求,择优遴选出候选人推荐至上级部门。

  3.请各相关单位在116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提交材料:

 “四个一批”人才候选人需提交以下材料:(1)《全省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推荐表》一式8份;(2)《全省宣传文化系统第八批“四个一批”人才人选基本情况汇总表》一式1份;(3)候选人的学历、学位、职称、奖励、论文、著作等有关证件、材料的复印件各2份。推荐单位还需提交推荐情况报告和《全省宣传文化系统第八批“四个一批”人才人选基本情况汇总表》各1份。

 省优秀青年社科专家候选人需提交以下材料各一式2份:(1)著作、调研报告;(2)报刊发表的论文复印件(含报刊封面、目录);(3)网络发表的社科理论成果需有推荐单位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4)其它佐证材料(身份证、荣誉证书、奖励证书、证明材料等)原件(申报时由省优秀青年社科专家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验后退回)和复印件;(5)《河南省优秀青年社科专家推荐表》。推荐单位还需提交《河南省优秀青年社科专家基本情况汇总表》1份。

 请各相关单位按时将纸质材料交至社科处成果科(开元校区致远楼402房间),材料电子版(证明材料及证件需扫描版)发送至zdh@haust.edu.cn,联系人:朱丹辉,联系电话:65627592。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做好推荐选拔工作。

  2.严格推荐程序。各相关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坚持推荐标准,规范推荐程序。如本单位没有符合条件的人选可不上报。

 附件:

  附件1:关于推荐全省宣传文化系统第八批“四个一批”人才人选的通知

  附件2:关于开展第十届河南省优秀青年社科专家评选工作的通知



                                                             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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