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概况

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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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处设处长1人,副处长2人,内部设置项目管理科、成果管理科、学科建设科、综合管理科4个科室,具体岗位职责如下:

(一)处长

1.主持社科处全面工作。

2.负责学校人文社科类科研发展规划,管理政策的制定与组织实施。

3.负责处内队伍建设。

4.负责社科处各类经费开支的预算、审批与管理。

(二)副处长

1.负责各类纵向项目的申报与管理。

2.负责人才、团队的申报与管理。

3.协助处长起草有关重要文稿。

4.负责各类奖项的申报与管理。

5.负责科研平台的申报与管理。

6.负责横向项目审核与管理。

7.负责人文社科类相关科研成果数据统计和报送。

8.负责各类学术活动的策划与组织。 

(三)项目科

1.负责各级各类纵向项目的申报、中期检查和结项工作。

2.负责横向科研项目的审核、合同签订与管理工作。

3.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成果科

1.负责人文社会科学各级各类科研成果奖项的申报、登记、认定等管理工作。

2.负责人文社科各级各类人才和团队项目的申报、推荐工作。

3.负责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从业人员的知识产权、专利的申报咨询、审核、奖励、保护和转化等管理工作。

4.负责学校人文社科相关科研单位年度科研成果数据统计及科研绩效审核。

5.负责学术著作的出版审核与管理工作。

6.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平台建设科

1.负责人文社会科学各级各类研究基地、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协同创新中心和智库等的申报、绩效考核与管理工作。

2.负责决策咨询报送、认定等工作。

3.负责学校社科联相关工作。

(六)综合科

1.负责学校人文社科项目科研经费的入校手续办理和预算审核。

2.负责公文处理和处务会议记录。

3.社科处印章、办公经费、资产等管理。

4.负责社科处网站管理、维护。

5.负责部门间协调与联络。

6.负责会议组织准备等工作。

7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