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河南省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校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了遴选工作。经过各学院推荐、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现将推荐结果予以公示。
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本单位公章。凡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公示期为3天。如有情况反映,请与社科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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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处
202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