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包括年度项目、青年项目、思想政治教育专题项目等,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1-2年,结项方式为线上,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请结项的条件
(一)资助性计划项目结项时应达到以下要求:
成果形式为著作的项目,其成果已经出版。
成果形式为论文的项目,课题负责人作为第一署名人在中文核心期刊至少发表论文1篇。
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项目,一般要求研究报告不少于1万字,检测查重率低于30%,且有实际应用部门的采纳证明(注明采纳内容和价值)。采纳证明单位包括高等学校(非项目承担单位,不含院系和校行政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厅级以上行政部门或大中型企业。同时,课题组负责人作为第一署名人至少在公开学术刊物发表论文1篇。
(二)指导性计划项目结项时应达到以下要求
成果形式为著作的项目,其最终书稿(打印稿)已经完成或正式出版。
成果形式为论文的项目,一般要求课题组作为第一署名人在公开学术刊物至少发表论文1篇。
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项目,一般要求研究报告不少于1万字,检测查重率低于30%。应用性研究须有实际应用部门的采纳证明(注明采纳内容和价值),采纳证明单位包括高等学校(非项目承担单位,不含院系和校行政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厅级以上行政部门或大中型企业;基础性研究须聘请3位同行专家进行鉴定,鉴定专家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其中至少2位专家不得是本校人员。
结项审批书必须通过“结项系统”下载的最新版本。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通过结项审核
1.未经批准擅自更换项目责任人,项目组成员及研究内容等。
2.结项材料不齐全,或未经学校社科研究管理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
3.论文类成果未正式发表或与研究内容不一致;研究报告类成果没有使用单位的采纳意见或采纳证明不符合要求;研究报告没有权威部门公章的查重报告。
4.项目负责人并非提交研究成果的第一署名人。
5.研究成果未按规定标注“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资助”字样(含题名、批准号)。
6.项目经费开支与预算明显不符,严重违反有关财务管理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