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省社科规划项目管理工作,按照《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事务中心将对2021年度立项的未完成项目进行清理。到期仍不提交的,将作撤项处理。所有被撤项目的预留经费不再拨付,且撤项课题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省社科规划项目。
请各学院于2025年4月15日前将结项材料报送至社科处。科研项目与各学院项目申报指标、年终考核等密切相关。各学院要重视项目的中后期管理,加强对在研项目特别是被清理项目的督促检查,引导项目承担者按期拿出高质量研究成果。
联系人:权玉峰、王燕
联系电话:65627182
社科处
2025年2月19日